和利氢能: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和利氢能资讯
2019-11-20 15:35: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11-20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利氢能,证券代码:834311)自2019年10月28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和利氢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0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公司于 2019 年11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30)。目前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及时履

公告编号:2019-031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