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利氢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和利氢能资讯
2018-08-28 2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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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8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沈若冰、梁宝明、高崧、邹德鑫、程锦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

会议由沈若冰主持。

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2、董事长、副董事长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沈若冰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选举梁宝明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0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

会议由沈若冰主持。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换届后董监高人员情况

董事长沈若冰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副董事长梁宝明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高崧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4.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邹德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程锦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基本情况
(一)股东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洪山、支瑞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

会议由王洪山主持。

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洪山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2、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8月10日审议通过:

选举高红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会职工代表10人。会议由王洪山主持。

本次任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3、监事会主席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审议通过:

选举王洪山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王洪山主持。

本次任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换届后董监高人员情况

监事王洪山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监事支瑞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监事高红芳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职工代表监事:高红芳,女,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5年毕业于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至2017年就职于烟台职业学院,2017年至今就职于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梁宝明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

任命林琳婷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任命高崧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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