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北京狄凯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不分配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
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十)《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
明》
(十一)《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还应出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凌云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凌云路199号
联系电话:0574-87902261
传真:0574-87902271
邮编:315103
联系人:高崧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