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6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程锦为公司董事,其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6人,持有公司股份10,810,811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
沈若冰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10,810,81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5
程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11 年至今,就职于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
该任命董事程锦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程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原董事梁宝川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经股东芜湖富海浩研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审查董事任职资格后,股东大会选举程锦为新董事。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程锦任职补足公司原董事离职造成的人数减少。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任命对公司的产生经营无影响。
三、备查文件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