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1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4310 证券简称:华夏飞机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丹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贷款1000万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流动贷款用于
公告编号:2018-038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贷款性质为出口信用贷款,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申请流动贷款800万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申请8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贷款性质分别为500万元科技贷和300万元人才贷,该笔科技贷由南通科技创新担保有限公司、何丹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尊翔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翔公务”)、何丹、申炳龙、陈怀宇以连带责任保证和申炳龙夫妇房产抵押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方、担保内容、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担保方中,尊翔公务为公司的联营公司;何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申炳龙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怀宇先生为公司董事;南通科技创新担保有限公司为非关联方。其中何丹、申炳龙夫妇、陈怀宇、尊翔公务的担保金额未超过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拟为尊翔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流动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营运能力,尊翔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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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向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800万流动贷款,由公司以一期机库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700万。具体内容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尊翔公务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持有尊翔公务股份比例为22.8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丹先生,持有尊翔公务股份比例为47.96%,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申炳龙先生,持有尊翔公务股份比例为7.58%,并担任该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董事陈怀宇先生,持有尊翔公务股份比例为7%,并担任该公司董事职务。上述关联方何丹、申炳龙、陈怀宇回避表决,导致有表决权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8年9月5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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