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光电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韩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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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18: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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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韩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无锡韩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光电器”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韩光电器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验资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存放情况



1、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两次股票发行。



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韩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年4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无锡韩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后经与认购对象的友好协商和确认,公司终止了该次股票发行。



《关于终止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1











于终止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已于2016年7月12日披露于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公告编号:2016-023)。在终止该次股票发行之后,截至2016年7月28日,公司已将所有认购资金全额返还给汇缴的认购人。



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经2016 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2016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1名投资者,即无锡金邦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邦消防”)定向发行股票294万股,价格为每股2.06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605.64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 年11月24日,韩光电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时间为2016 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缴存银行为中信银行无锡惠山支行,账号为811050101300060117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228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2016 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9



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韩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3、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16 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9



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中信银行无锡惠山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501013000601172),专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2016年12月9日,公司与主办券商浙商证券及托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经核查,公司在中信银行无锡惠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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