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3
证券代码:834295 证券简称:虎彩印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政府补助相关部分按照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制定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中的规定执
行;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
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三)变更原因
2017年 5月 10 日,中国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的颁布实施,公司需
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 10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 10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系属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系属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财政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自
2017年1月1日起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
业外收入”项目调整至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调增“其他收
益”,调减“营业外收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最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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