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爱得科技资讯
2017-02-08 15: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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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08

证券代码:834286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方:陶陈怡;



交易标的:苏州爱科硕科技有限公司4%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将持有的苏州爱科硕科技有限公司4%的股权转



让给陶陈怡;



交易价格:公司以20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苏州爱科硕科技



有限公司4%的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1



/



5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2016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85,142,048.26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61,019,372.90 元。期末净资产额的50%为30,509,686.45元,期末资产总额的30%为25,542,614.48元。本次收购拟成交金额为200,000.00 元,公司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23%、出售资产净额(以成交金额计算)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0.33%。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以下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不含提供对外担保):(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或绝对金额2



/



5



低于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



绝对金额低于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上述(一)至(五)指标计



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本次出售的资产为苏州爱科硕科技有限公司4%的股权,成交价格为20万元,达不到上述标准,故此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无需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四)其他说明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陶陈怡,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宝岛花园125幢402室,最近三年担任过2015年9月(参加工作)至今在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任会计。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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