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834269 证券简称:创源环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浙江创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创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并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告编号:2020-020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负责人已就本次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告编号:2020-020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三、公司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信息如下:
联系人:肖敏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439号
电话:0573-82582013
邮 箱 :372933038@qq.com
四、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
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
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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