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光: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的提示性公告
ST中光资讯
2023-03-13 18: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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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3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4259 证券简称:ST 中光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及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聚焦主业,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等相关事宜与

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使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保护。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项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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