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834253 证券简称:宏力再生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和表决程序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股东进行现场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 点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253 宏力再生 2022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山西铭优律师事务所刘鹏、白牡丹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其在 2021 年度中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特提交《大同煤矿集团朔
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其在 2021 年度中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特提交《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0)。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真实,会计核算规范,已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终决算审计,并取得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 2021 年财务工作及决算情况,特提交《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发展状况以及各项财务指标,结合公司 2022 年度
发展规划,现研究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各项财务指标及财务预算,并制作《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
续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2021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向关联方同煤朔电秦皇岛能源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
怀仁宏腾陶瓷建材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煤炭,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的《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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