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4216 证券简称:德康莱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由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
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
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止。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以下购买、出售资产、担保、贷款、投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下;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下,且不超过 1500 万的;
3、公司在一年内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重大
资产购买、出售、投资等事项。
4、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 500 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贷款事项。
5、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除提供担保外)
6、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
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除提供担保外)
7、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担保之外的提供担保事项;
8、除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外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
项;
9、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
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
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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