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康莱: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德康莱资讯
2021-03-26 15: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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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26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4216 证券简称:德康莱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德康莱健康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80235555C



承诺主体名称 刘涛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股票终止挂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刘涛





公告编号:2021-004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具体如下所示:



如有对终止挂牌事项异议的股东,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满足以下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②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出席了该次会议但对公司

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③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邮寄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



④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⑤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

况;



⑥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该部分股票需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⑦在回购有效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

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⑧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⑨相关保护措施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回购数量



回购数量上限为:异议股东在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公告编号:2021-004



持有的股份数量。



3、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 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为依据(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异 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价格的影响)。



4、回购申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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