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4210 证券简称:明东电器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6月1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
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35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
该借款的使用期限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8年11月16日。陈卫
东、张风云为该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陈卫东、张风云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追
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三位董事陈卫东、陈佳迪、
张风云为本议案关联方,需回避表决,由无关联方董事按正常程序表决。因无关联方董事不足三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告编号:2017-007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陈卫东 苏州市东山镇水产路2 — —
幢
张风云 苏州市东山镇水产路2 — —
幢
(二)关联关系
陈卫东、张风云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事项
无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6月1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
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35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
该借款的使用期限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8年11月16日。陈卫
东、张风云为该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 公告编号:2017-007
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从银行取得借款,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之需,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日常性经营所需,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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