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7
公告编号: 201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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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4210 证券简称: 明东电器 主办券商: 东吴证券
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 公司法》 及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 ) 《 公司章程》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银藏路
6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董事长陈卫东已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5 人, 实际到会董事 5 人。
二、 会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现场投
票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 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新增对外担保的议
案》。
议案主要内容: 苏州一民展示器材厂因业务发展需要, 拟向苏州
银行临湖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万元。本公司拟为该笔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 期限自2016年1
月25日至2017年1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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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 《 关于追认公司 2016年上半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
公司股东苏州佳迪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 向公司提供100万元无
偿借款, 借款期限为1年, 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3
日,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 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日已归还借款40
万元。
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三位董事陈卫东、 陈佳迪、 张风云为本议案
关联方, 需回避表决, 由无关联方董事按正常程序表决。 因无关联方
董事不足三人, 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 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6年9月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追认公司 2016年上半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 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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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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