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六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纵横六合资讯
2022-10-10 17:46:1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10-10


证券代码:834202 证券简称:纵横六合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在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在
本章程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 本章程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时董事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召集和主持。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
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
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 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 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
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四章第七十七条 第四章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