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4198 证券简称:展芯微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西安展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7〕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文件规定,公司对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 日至本准则实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年5月 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自 2017
公告编号:2017-014
年 6月 12 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8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8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文件规定,公司对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 日至本准则实行日之
公告编号:2017-014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于 2017年 1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政府补助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执行新准则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不存在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展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西安展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西安展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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