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大川新材资讯
2021-04-15 17: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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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5


证券代码:834193 证券简称:大川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 时。


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193 大川新材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赵健、程喆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天目山路 224 号中融城市花园2-1-1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报告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6)和《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7)。
(二)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求,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九)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9,538,619.91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6,351,175.53 元,资本公积余额 14,040,114.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数 38,250,000 股,拟以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01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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