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1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4189 证券简称:惠同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变动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12月17日,朱春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300,000股,持股数量由 8,287,600 股下降至 7,987,600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 24.98%变为 24.08%;朱春树减持股份前持股比例 24.98%,为第一大股东,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4.79%,为第二大股东。朱春树减持股份后,朱春树持股比例降为 24.08%,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 24.79%,至此,惠同股份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对于上述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事项未能及时对外披露,现特予以补充披露。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加大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备和及时。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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