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4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龙贝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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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2
一、 公司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5
二、 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5
三、 发行过程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7
四、 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8
五、 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8
六、 本次发行的估值调整条款......8
七、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说明......8
八、 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说明......9
九、 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9
十、 结论意见......9
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公司、发行人、龙贝世纪 指 北京龙贝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 指 龙贝世纪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
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龙贝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办劵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劵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发行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
法律、法规、规范性 指 已经公开颁布、生效且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文件 规章、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公告及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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