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贝世纪: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龙贝世纪资讯
2016-11-14 15:41: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11-14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龙贝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BeijingHuatangLawFir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1号国宾酒店写字楼308室



Room308,GuobinHotel,No.11FuchengmenwaiDajie,XichengDistrict,Beijing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001684/5/6/7/8 传真:(010)68006964



目录



释义......2



一、 公司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5



二、 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5



三、 发行过程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7



四、 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8



五、 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8



六、 本次发行的估值调整条款......8



七、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说明......8



八、 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说明......9



九、 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9



十、 结论意见......9



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公司、发行人、龙贝世纪 指 北京龙贝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 指 龙贝世纪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



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龙贝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办劵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劵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发行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



法律、法规、规范性 指 已经公开颁布、生效且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文件 规章、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公告及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