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4177 证券简称:华贸广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环球贸易中心B座18层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亮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7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披露的《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9-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7
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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