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汇东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龙汇东方资讯
2018-09-26 19: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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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173,证券简称:龙汇东方,以下简称“龙汇东方”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龙汇东方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1950号)(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律监管措施》主要内容

龙汇东方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龙汇东方的违规行为,时任龙汇东方的董事长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龙汇东方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龙汇东方时任董事长李庆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龙汇东方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应勤勉尽责,确保龙汇东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龙汇东方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在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本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二、风险提示


2018年6月29日,主办券商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的风险提示公告》;2018年7月17日,主办券商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2018年8月31日,主办券商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2018年9月3日,主办券商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18年9月14日,主办券商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目前治理状况,公司未能披露《自律监管措施》公告事宜。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继续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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