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3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4173 证券简称:融聚财顾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06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通知......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3
第五章 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事......16
第二节 董事会......1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2
第七章 监事会......23
第一节 监事......23
第二节 监事会......2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5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27
第一节 通知......27
第一节 公告......28
第十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8
第一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8
第二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2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1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1
第十三章 附则......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融聚天下(北京)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为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院5号楼11层114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业、和谐、创新、共赢。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
计咨询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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