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4167 证券简称:安盛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审计了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安盛科技”)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16-00033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郑州英诺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余额为2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我们无法就该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交易的真实性和可实现性。
二、董事会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
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
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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