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4
证券代码:834159 证券简称:海盈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深圳市海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通过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目标而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二、股权激励计划制订的基本原则
1、规范合法;
2、公平、公正、公开;
3、激励与制约相结合;
4、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有机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维护股东利益,为股东谋求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三、股权激励计划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本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3、本计划中,激励对象通过深圳市金嘉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嘉盈资产”)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该合伙企业由曾坚义作为普通合伙人,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不满三年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或股转公司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公司章程规定或双方约定不得享受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是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及其他符合条件员工。
本次激励对象共计29人,人员名单如下:
间接持有公司股数 在合伙企业所占出
序号 姓名
(万股) 资比例(%)
1 许安旭 36 9.000
2 陶芝勇 31 7.750
3 吴桂营 3 0.750
4 钟立群 2 0.500
5 罗敏 13 3.250
6 刘星 8 2.000
7 朱健飞 36 9.000
8 喻辉 16 4.000
9 祝小平 13 3.250
10 罗鹰瑶 10 2.500
11 吴吉强 16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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