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4
全国股转公司文件
股转公告〔2024〕86 号
关于发布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降层决定的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办法》),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米科技)作出降层决定:
有米科技因连续6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发《分层办法》第十四条第(九)项规定的降层情形,调入基础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挂牌公司对降层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我司将自 2024 年 3 月 12 日
起将其调入基础层。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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