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4156 证券简称:有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长期无法收回的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公司对于经营过程中经多渠道多方式长期催收无果、且涉及账龄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予以核销。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总额
39,279,535.50 元,其他应收款总额 5,059,182.26 元,合计 44,338,717.76 元,共
651 笔。其中,核销的金额涉及账龄 5 年以上为 35,404,954.83 元,占比 79.85%。
上述坏账核销的主要原因为账龄时间较长,经公司采取多方式催收,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和净资产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目,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3-03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的资产账龄超过 3 年以上,公司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和损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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