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7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4153 证券简称:炜田新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结合资本市场战略布局需要,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主动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含邮件)通知,要求实际
公告编号:2019-003
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含邮件)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30日内回购异议股东股份;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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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秀
联系电话:0769-81836738
联系人邮箱:weitianwwx@dgweitian.com
联系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村美工业区
特此公告。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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