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田新材: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炜田新材资讯
2018-03-20 17: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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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0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4153 证券简称:炜田新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3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



《炜田新材: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0),定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26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肖勇社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议案,具体议案情况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因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 公告编号:2018-011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将临时提案内容通知股东。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肖勇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0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1%。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是2018年3月30日,故公司董事会认为肖勇社



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公告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南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因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告编号:2018-011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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