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公告编号:2017-057
股票代码:834153 股票简称:炜田新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真英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向东莞银行石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东莞银行石碣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71万元,期限为1 年,授信额度用作流
动资金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勇社、黄真英,股东肖栋炜、董事袁沛
公告编号:2017-057
佳拟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完全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贷款,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贷款发生的单笔贷款将不再另行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于公司 2017年 10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东莞银行石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2、表决情况: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肖勇社、黄真英、袁沛佳需回避表决,由于表决董事不足 3 名,董事会对该议案不进行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肖勇社、黄真英、袁沛佳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因上述事项涉及偶发性关联交易(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以现场会
议的形式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见《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2、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告编号:2017-057
3、回避表决情况:该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
三、备查文件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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