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公告编号: 201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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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4153 证券简称: 炜田新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东莞银行石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东莞银行石碣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3,571万元,期限为1 年,授信额度用作流动资金使用。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拟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肖勇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职务;黄真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兼财
务负责人;肖栋炜为公司股东,未在公司任职;袁沛佳为公司股东,
担任董事职务。
肖勇社与黄真英为夫妻关系,肖栋炜系肖勇社与黄真英之子。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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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关于公司拟向东莞银行石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
案》(公告编号: 2017-057),但该议案涉及相关方利益,董事黄真
英、肖勇社、袁沛佳需回避表决,由于表决董事不足 3 名,该议案
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黄真英
东莞石碣镇刘屋村长洲
东江明珠花园丽景豪庭
盈景路 3A 号
- -
肖勇社
东莞石碣镇刘屋村长洲
东江明珠花园丽景豪庭
盈景路 3A 号
- -
肖栋炜
东莞石碣镇刘屋村长洲
东江明珠花园丽景豪庭
盈景路 3A 号
- -
袁沛佳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
碣上一村村民小组 122
号
- -
(二)关联关系
肖勇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职务;黄真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兼财
务负责人;肖栋炜为公司股东,未在公司任职;袁沛佳为公司股东,
担任董事职务。
肖勇社与黄真英为夫妻关系,肖栋炜系肖勇社与黄真英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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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东莞银行石碣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3,571 万元,期限为 1 年,授信额度用作流动资金使
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勇社、黄真英,股东肖栋炜、董事袁沛佳拟为
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完全等
同于公司的实际贷款,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
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 署的合同为准,授信贷款发生的单笔贷款将不
再另行审议。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未收取公
司任何费用,不存在定价事宜,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提供的支持
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对于公司的
经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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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贷款款项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正常运营和
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对公
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董事会决议》
广东炜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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