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凌伟业: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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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3 18: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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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03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34148 证券简称:志凌伟业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深圳市志凌伟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志凌伟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调整需要,经董事会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对象



收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



4月11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8-015



2、未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3、在收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收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收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收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收购有效期限内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收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收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收购义务。



以下为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莹



联系电话:0755-23109799



联系邮箱:my@chinacts.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凹背社区大富工业区大富二路鹏龙蟠高科技园B栋4楼



公告编号:2018-0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志凌伟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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