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汇锋传动,证券代码:
834137,以下简称“汇锋传动”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汇锋传动2017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核查,汇锋传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2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中涉及2017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共有1次。2018年4月17日中泰证券对汇锋传动定向发行的相关资料及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
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验了汇锋传动2017年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认购公告、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资料,汇锋传动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2016年2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6年3月1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补充,并于8月19日公告了《股票发行方案(修订)》。本次发行股票24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元/股,募集资金720.00万元,缴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莱芜钢城支行,账号为1617011029248033751。
2016年12月28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9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7】1189号《关于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补充,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为公司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的议案》。
2016年12月27日,公司与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莱芜钢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2月2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函【2017】1189号”《关于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时,公司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汇锋传动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使用7,200,000.00元(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专户余额0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汇锋传动已使用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7,2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一、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7,200,000.00
支付货款 7,000,000.00
支付电费 200,000.00
三、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0
四、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修订)》,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货款、电费,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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