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8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34134 证券简称:中业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加速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了《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公告编号:2016-036),该方案已经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共授予100万股,预留100万股,分四期行权。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第一期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该议案已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8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第二期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参与对象进行充分的沟通后,决定对三、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加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权时间的调整情况
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第三期、第四期股票期权加速行权,剩余的160万股股票期权全部作为股票期权激励第三期提前行权,行权日期调整为“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加速行权的议案》之日起1个月内”。
二、行权价格
本计划授予的每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0元/股。
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行权价格将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禁售期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所持新增股份将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对激励对象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的规定为: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编号:2018-043
加速行权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特此公告。
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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