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关于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公司有机构投资者。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依据;(2)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协议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机构投资者取得公司股权的价格、方式,进一步核查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是否与公司存在对赌协或其他投资安排。
1.2、报告期内,毛利率呈快速增长趋势,请公司说明并披露该情形形成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及如何保障盈利的可持续性。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发表意见。
1.3、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来源单一。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与供应商的合作方式;(2)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供应商的关系。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对供应商是否存有依赖;(2)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供应商是否存有关联关系。
1.4、关于会员收费。请公司补充披露:(1)国内外会员收费收入的占比,是否存在汇兑风险。(2)是否满足国家信息安全及舆情监控的法律法规要求。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5、关于公司在电商、虚拟、游戏及其他方面的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联营的情况,若存在,补充披露公司联营的合作方式和占比情况。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6、公司收入规模较小,净利润水平较低。(1)请公司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市场开拓力度、成本费用管理等多维度补充披露收入规模较小、净利润水平较低的原因。(2)请公司结合产品市场容量、同行业竞争情况、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市场营销策略、后续销售合同情况等补充分析公司业务的市场前景,并说明期后盈利及合同签订情况。(3)请公司补充说明提高盈利能力的管理措施。(4)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针对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专业意见。
1.7、公司盈利模式具体分为四种。(1)请公司补充披露每种盈利模式的收费标准,并披露各项业务的流程,包括服务提供、款项收取、结算方式等,并结合款项收取和服务提供时点补充说明部分业务以款项收取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2)请公司补充披露写信服务的具体内容。(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业务流程、业务实质补充核查公司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并发表专业意见。
1.8、公司报告期内工资增加较多。(1)请公司结合报告期业务增加情况、各期的人数及平均工资情况补充说明工资增加的合理性。
(2)请公司结合计入各项成本费用的工资金额以及人员岗位结构补充说明公司成本费用划分的准确性。(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公司工资计提与结转的准确性、公司工资增加的合理性,并发表专业意见。
1.9、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的相关要求补充信息披露。
1.10、请公司检查财务简表项目的准确性。
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
三、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
请公司和中介机构知晓并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便于登记,请以“股”为单位列示股份数。
(2)请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数量,检查股份解限售是否准确无误。
(3)公司所属行业归类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民经济、股转系统的行业分类分别列示。
(4)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是否正确。
(5)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挂牌后股票转让方式;如果采用做市转让的,请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做市商信息。
(6)历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签字盖章并签署最新日期。
(7)请将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审计报告(如有)等披露文件上传到指定披露位置,以保证能成功披露和归档。
(8)申请挂牌公司自申报受理之日起,即纳入信息披露监管。
请知悉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规则,对于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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