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6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3-00128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15层 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3-00128号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贵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号)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对、询问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