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5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4114 证券简称:明尚德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昕、丁林锋
2023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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