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6
公告编号:2022-050
证券代码:834114 证券简称:明尚德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昕、丁林锋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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