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4110 证券简称:灵信视觉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因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二)新增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尚未聘请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由于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尚未聘请,公司未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完成 2022 年年度报
告的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增加停牌事项。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前,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3-010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及主办券商沟通,争取在公司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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