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信视觉:股票因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
摘牌信觉资讯
2023-04-28 15:40: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4110 证券简称:灵信视觉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因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二)新增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尚未聘请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由于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尚未聘请,公司未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完成 2022 年年度报
告的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增加停牌事项。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前,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3-010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及主办券商沟通,争取在公司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