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4110 证券简称:灵信视觉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与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信视觉”)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泰君安和灵信视觉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国泰君安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
议自 2023 年 4 月 19 日起解除。
二、后续安排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程序。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对国泰君安和灵信视觉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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