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精感应: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情况的公告
恒精感应资讯
2021-09-28 1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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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28


公告编号:2021-039

证券代码:834094 证券简称:恒精感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www.neeq.com.cn)。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不超过 14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73%-8.36%,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336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债权人需在有效申报期间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通知债权人,并于2021年9月25日在《青年报》上刊登了《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进行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9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

1、 申报时间为有效申报期间内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汇金路1238号

联系人:高传德

联系电话:021-59702269 传真:021-59702207

电子邮箱:13918875316@163.com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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