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0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4088 证券简称:恒通液压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恒通诺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宁波恒通诺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液压、” “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对2018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2018年预计 2017年实际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电脑及网 日常关联交易 250,000.00 188,679.25
络维护服务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费 日常关联交易 700,000.00 302,210.50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食堂服务费 日常关联交易 150,000.00 127,358.49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日常关联交易 170,000.00 155,476.42
公告编号:2018-007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劳务服 日常关联交易 300,000.00 -
务、商品交易
宁波正博电子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 日常关联交易 1,200,000.00 1,028,760.00
合计 2,770,000.00 1,802,484.66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恒通液压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7.62%股
权。
宁波正博电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夏亚萍,为恒通液压实际控制人之一。
故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价格,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签署了合法有效协议及文件,相关权利义务均得到了履行,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交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18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金碧华、夏亚萍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基础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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