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6
公告编号:2023-0223
证券代码:834080 证券简称:中嘉实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德阳市中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德阳市中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存在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
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森和曲
向民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
购。
针对本次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满足条件的回购对象
承诺事项的内容
提出的回购申请,聂森、曲向民承诺股票回购将在公司
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
意终止挂牌的函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24个月内实施完毕。
回购对象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
议的,可以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
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3-0223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
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森和曲
向民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
购。
承诺事项的内容 针对本次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满足条件的回购对象
提出的回购申请,聂森、曲向民承诺股票回购将在公司
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
意终止挂牌的函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24个月内实施完毕。
回购对象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
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原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提示内容,公司对上述内容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德阳市中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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