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6
公告编号:2018-052
证券代码:834070 证券简称:盛全服务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定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8年10月16日,直接持有公司75%股份的股东盛全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出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提名陈江钱、陈昕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
公告编号:2018-052
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江钱、陈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监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陈江钱、陈昕的失信情况,陈江钱、陈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盛全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提案具有明确议案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盛全控股有限公
公告编号:2018-052
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其他事项请参阅2018年10月1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二)《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意见》
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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