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公告编号:临2017-054
证券代码:834070 证券简称:盛全物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盛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7年9月30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邱勤林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柯直律师,谭小吉律师,浙江乾衡
律师事务所
4. 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浙江盛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吴光烈
3.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章栋律师,李晖律师,浙江浙经律
公告编号:临2017-054
师事务所
4. 其他信息: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无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 其他信息:无
(四)基本案情
2017年3月8日,原告与浙江盛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洁环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协议书中约定:原告出让其持有的湖州勤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兴物业”)6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0,880,000元,盛洁环境同意受让。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盛洁环境与原告约定如下: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五个工作日内,盛洁环境将股权转让款的40%,合计人民币4,352,000元支付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勤兴物业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拾个工作日内,盛洁环境将股权转让款的30%,合计人民币3,264,000元支付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勤兴物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六个月内,盛洁环境将股权转让款的30%支付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目前,盛洁环境已支付了首笔股权转让款4,352,000元,勤兴物业尚未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盛洁环境与原告在该《股权转让协议书》履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盛洁环境拟终止收购勤兴物业股权的60%,原告则要求盛洁环境继续履行《股权 公告编号:临2017-054
转让协议书》并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原告诉讼要求:
(1)判决盛洁环境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立即支付余下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6,528,000 元并承担应缴税款人民币 840,000元;
(2)判令盛洁环境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
(3)判令盛洁环境承担原告应付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50,000元;
(4)判令盛洁环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原告起诉依据
(1)《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盛洁环境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7)浙0105民
初9786号传票。
此前,公司已于2017年9月5日发布《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盛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终止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9),公告中披露公司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当日委托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通知邱勤林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要求邱勤林于律师函发出7日内退还盛洁环境股权转让款4,352,000元,该事项与本次披露的诉讼系同一事由。
三、判决、裁定或裁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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