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34060 证券简称:营邑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3 月 2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冯伟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众会字(2020)第 2082 号”《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公司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0)第 2082 号”《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海营 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此外,公司因
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淮海西路 343 号 K 座 1 楼变更为上海市
宜山路 810 号 19 幢 3 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
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决定 2019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90.65 万元,同时
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共计派送红股 1591.2 万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月内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
披露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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