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4052 证券简称:海川能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合并
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2016年9月,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筒称“海川能源)收购河北中宽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宽”)100%的股权,鉴于被投资方河北中宽与本公司的销售采购及财务由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故此次股权收购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投资,并入合并报表追溯调整范围,合并日2016年10月31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3,245,579.76元,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639,964.32元。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存在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8月18日,海川能源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北中宽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及相关事项。2016年8月31日,河北中宽已完成100%股权过户至海川能源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石家庄市栾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067003871R)。2016年10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301号。本次收购后,海川能源持有河北中宽的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情况
海川能源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海川能源按照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海川能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 2016 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上年
同期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有关具体追溯调整情况见下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40,657.26 6,239,515.12 998,857.8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0,104,131.45 16,325,465.58 6,221,334.13
预付款项 62,822.00 268,307.00 205,485.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9,887.38 1,269,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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