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5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4049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等议案,上述议案中部分议案有待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09
4、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参照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原始成本(考虑除权除息的影响),具体价格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期限内将全部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
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个月内进行回购。
三、 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着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回购事宜相关联系人:吴海军
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联系人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 号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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