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蓝灯: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蓝灯资讯
2023-01-11 15: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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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11


证券代码:834048 证券简称:ST 蓝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蓝灯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7 月 2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7 月 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上海蓝灯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法院终审裁定为准许。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蓝灯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毕威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克雷格.道格拉斯.诺里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付的美金 1,138,536,35 元和人民币292,132 元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7,693,984.52 元;
2、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以人民币 7,693,984.52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4.35%计算,自原告付款之日起算至被告实际退还之日止。暂记人民币 20 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依据:

2017 年 4 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被告授予原告产品总代理的地位和权限,协议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协议约定原告向
被告支付 100 万美元的“间接销售项目款项”后,即可以享有 20
家“指定客户”及每年 20 家“注册客户”的独家代理资格,且
无需向被告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另外,被告在协议期间应当免费

为原告提供每年 100 人天的现场技术支持和 20 人天的技术培
训。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被告要求陆续向被告支付了美金
1,138,536,35 元和人民币 292,132 元的间接销售项目款项。然
而,自 2019 年 3 月开始,被告陆续通知用户声称原告不再拥有
代理权限和可用的人天服务,并且指定其他代理商与指定客户签
约。原告多次发邮件质问被告代理权限和人天服务事宜,被告却
明确表示原告需支付额外的费用才可以继续代理商的身份同注册
客户签约,以及使用人天服务。

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害了原告
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得不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若所请。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二)诉讼裁判情况(如适用)

2022 年 3 月 25 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经第三方鉴定框
架协议公章非被告方公章,故驳回原告全部请求。
(三)二审情况(如适用)


2022 年 6 月 15 日 原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
(四)其他进展(如适用)

2022 年 12 月 1 日,原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为终审裁定。
2023 年 1 月 10 日,原告收到裁定书。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案件是历史代理合同纠纷,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撤诉,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上海蓝灯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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