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证券代码:834047 证券简称:缔安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T2-60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2018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并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参加会议情况,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经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批准并同意对外报送审计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财务部草拟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在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留存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七)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可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可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T2-603,上海缔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聪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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